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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219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304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5-0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2012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为核心,结合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旋律,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一)6月4日至10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二)6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6月11日至17日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四)6月18日至24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四、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以副厅长冯明怀任组长,副巡视员赵新民任副组长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地、本行业、本单位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做好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形式,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协调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做好参加“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单位要以近年来本行业、本单位的事故为素材,集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单位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三)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参加省安委会和各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要在车船、车站、渡口、收费站、服务区、医院、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安全知识展览、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开辟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面,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周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生命之歌”获奖曲目的歌咏比赛。加强指导、推动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航道、平安码头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五)开展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和厅质监站要分别指导各自行业单位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应急演练活动。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管理部门间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康杯"安全竞赛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和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督导落实,切实把组织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学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的有效抓手,抓好落实。
(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要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 “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部门各自责任,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科学安排,不断创新,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避免走过场,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的任务,并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和活动总结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安监处),联系人:赵家锐,联系电话:029-88869189,电子邮箱:sxjttaqc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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